关于开展2011—2012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09-28 浏览量:476

各位同学:

接校团委通知,现开展我院2011-2012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和学生集体(包括学生班级、生活园区集体等),其中2012年9月新入学的本、专科生、研究生不纳入评比范围。

二、评选内容   

1、先进个人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平台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
2、先进集体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平台先进集体。

三、评选条件及操作办法

1、校“三好学生”:由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,依照《学生工作管理手册》相关条例,民主投票推荐。共11个名额,分配如下:

大二年级:F1113001 1人;F1113002 1人

大三年级: F1013001 1人;F1013002 1人;F1013003 1人

大四年级: F0913001 1人;F0913002 1人;F0913003 1人

研二年级:B1113091 1人

研三年级:B1013091 1人

博士生:1人

2、校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由学生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工作情况分配名额。共1人。

3、校“三好学生标兵”:三好学生标兵评比待另行通知。

4、校级先进集体:结合《学生工作管理手册》相关规定,由学生工作组根据全院各班的实际情况推荐上报。

四、评选时间和要求     

10月12日前,各班完成对校“三好学生”的民主推荐(每班推荐2人)。学生工作组根据各班推荐情况,确定校“三好学生”的最终名单并公示。

10月13日前学生工作组完成校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及校先进集体的推荐与公示。

10月16日前,学生完成相关表格填写,上交团委审核。

五、注意事项  

1、凡申报先进个人的,在2011—2012学年的各项考试中不允许有不及格、重修科目(双学位课程、选修课除外)。   

2、各班必须将所有申报的先进个人、优秀学生干部情况进行公示,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报至学工组。   

3、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和各项要求,扎实有效地落实。
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平台学生工作组

2012.9.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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